發布日期:2018-09-03瀏覽量:1840
根據草案,新個稅法擬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,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先將工資、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/月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。
與會的多位委員表示修改后的草案已經比較成熟,贊成這次會議審議通過,并且盡快實施讓老百姓早日享受到減稅后的成果,此次個稅法的修改力度很大,那么,修正案(草案)到底有哪些亮點?針對大家提出的“5000元的免征額合適嗎”,“45%,最高檔稅率是否高了”等問題,權威人士和專家給出了以下答案。
為啥要由分類稅制向綜合稅制轉變?
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分類稅制,即將個人不同性質的所得進行分類,分別扣除不同費用,以不同稅率課稅。個稅法修改最大亮點是,開啟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。
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說,在原來分類稅制下,每取得一筆收入,由收入的支付單位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。個人基本上不跟稅務機關打交道。這種分類稅制雖然征收簡便,但是沒有很好地發揮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控功能。實行綜合計稅,能夠較好地體現個人收入的合理負擔,增強納稅人的認同感。而增強納稅人參與社會治理的動力,對于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推動作用。
為什么免征額定在5000元?
草案規定,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所得額。這條規定就是所說的“免征額為每月5000元”。
財政部部長劉昆就草案作說明時認為,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,并體現了一定前瞻性。按此標準并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,取得工資、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,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,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,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、增強消費能力。
為什么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的規定?
草案規定,專項扣除,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、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;專項附加扣除,包括子女教育、繼續教育、大病醫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贍養老人等支出。這幾項支出,可以在稅前扣除。用一道算式來表示就是:應稅所得=年度收入-6萬元(免征額)-專項扣除-專項附加扣除-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。
這也就是說,專項附加扣除,是在原來的基本費用扣除基礎上,新增了教育、醫療、住房和養老這幾類。這部分主要是照顧中等收入群體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,此次修法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的規定,個人除了“起征點”以外,還可以根據家庭的具體情況,對于教育、醫療等支出予以稅前扣除。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很多人提出,養老支出對個人負擔也比較重,為進一步減輕他們的個人稅負,二審稿在專項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贍養老人支出。
最高檔稅率為什么定在45%?
草案規定,綜合所得,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。
45%的稅率覆蓋的是每年96萬元以上的應稅所得,在這之下的部分都是按照各檔的低稅率適用的。從我國現在的調節收入分配來看,高、中、低收入差距比較大,維持一定的稅收調節率是保持包容性發展、促進包容性增長的必要。
“目前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沒有采納某些人的建議將45%的最高邊際稅率降到35%,我想還是從社會公平角度來考慮的?!?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認為,個人所得稅除了籌集財政收入外,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調節收入分配,它與社會保障制度搭配可以起到“抽肥補瘦”的作用。當然,個稅稅率過高不利于引進人才,但如果過低也不利于矯正收入分配不公。
將給予稿酬收入怎樣的納稅優惠?
針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稿酬收入是否應有納稅優惠,草案二審稿規定,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,其中,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按百分之七十計算。
個人所得用于慈善捐贈如何減稅?
草案二審稿還對個人所得用于慈善捐贈方面的規定進行明確。
一、在法律中直接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予以明確,即:個人將其所得對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,捐贈額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,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;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,從其規定。
二、將草案關于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、標準和實施步驟“由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”的規定修改為“由國務院確定,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”。